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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币圈骗局(上):揭秘100个传销币事件详情始末

发布时间:2018-07-02 10:15:47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量:239703   

交易快讯

自从比特币问世,虚拟货币开始走进大众视野,逐步成为投资市场的新贵。但在实践中,不乏有各种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名,行非法集资或网络传销之实的案例。

澎湃新闻在2018年5月底公布了65种“传销币”,调查称已有337名传销头目被判刑,并欺骗数千万投资者至少100亿余元人民币,其中超半数被传销头目用于个人消费挥霍一空。链得得App编辑根据其名单,罗列个65传销币事件详情始末。

在此基础上,链得得App还补充了禹澳币、大唐币、亚欧币、珍宝币、雷达币、CNC九星、V宝、BBT、华强币、CB虚构货币、盛乐虚拟币、摩根币、贝塔币、世通元、GSM、20世纪福克斯、YTC、万福币、易币、龙币、中天币、DGC共享币、海纳币、赫尔币 黑石币、开普币、开元币、可汗币、BGB、麦格币、ITB、ROC、SMI、MMM等35种名称的“虚拟货币”。

100起案件的犯罪套路如出一辙,其本质都是“先吃后”的庞氏骗局,“击鼓传花”的传销游戏,基本规律如下:

1、传销头目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通常巧立慈善、理财、游戏、医疗研究等明目,以建立大众初步信任。

2、通过微信、QQ群、讲座等形式大力度宣传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有些甚至配以专门的公关进行网络洗白以打消会员疑虑。

3、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吸引众多人的参与,经营模式通常为“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这三点,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具体形式为:

1)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4、最终往往因无下线加入该项目,该项目会员因不能将电子币兑换成现金,资金链断裂而案发。

以下为100个传销币事件详情始末,由链得得App编辑整理:

1、 MBI-易物币

据豆瓣上显示:MBI国际集团自称是一家多元化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叫张誉发,祖籍潮州,马来西亚第三代华人。

张誉发团队在2015年推出一款MFC游戏,通过网上注册,打着代币理财的幌子,通过人传人的方式在各地蔓延,参与者多为50-60岁的中老年人,在利益的诱惑下参与者通常不听家人劝阻,将所有资产甚至养老金倾当而出。

张誉发团队将易物币打造成虚拟货币,谎称每年会有一倍以上的回报率,通过在线商城购物、线下交易的方式,使易物币发生流通,再通过开办宣讲会进行宣传,编造投资虚拟币只涨不跌的谎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发展下线。具体传销形式如下:

1)参加该组织需要交纳100——5000美金元不等金额的入门费用,通过交纳入门费获取资格。

2)通过拉人头发展人员组成层级关系。该组织虽然宣称静态+动态,但是从其制度设计上看,动态拉人头发展人员才是其吸收新资金进入的唯一渠道。

3)通过广告奖金、娱乐奖金、游戏奖金的方式,采用多层次计酬。

截止2017年7月,MBI的传销业务会员规模达到了480万人,会员投资金额高达几百亿元。链得得App注意到,尽管官方早已认定MBI为传销币,创始人张誉发及部分骨干也早已判刑,但贪婪者依旧前赴后继,2018年初因深陷MBI传销骗局的新闻仍不断爆出。

2、M3-威达利

威达利最早出现在2012年,其宣称:只要每天点击多少个广告,就可以嫌钱。传销形式与易物币类似,进组织前需先交加盟费,3000、5000、9000不等,若拉人还可以有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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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暗黑币

山寨“暗黑币”最早出现于2014年,由香港居民杜玲、刘雄联手打造,为支撑虚假“暗黑币”投资,其在香港成立了达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由刘雄等人建立的山寨“暗黑币”网站与真正的“暗黑币”没有任何关联,它只是借助“暗黑币”的名声及价值大肆进行宣传,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真正的暗黑币后已更名为Dash-达世币)

打着投资虚拟货币“暗黑币”的旗号,刘雄等人在互联网兜售所谓“暗黑币”吸纳会员。

其计酬方式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两种,静态收益即所谓的挖矿收入,会员按购买账号不同分为三个级别,每日将无偿获得相应数量的静态货币。动态收益即所谓"拉人头"模式,老会员可以把新会员直接安置到自己的下面,如果下面满了可以继续安置到下线会员的下面。

凭借这样的非法传销模式,达康公司大力举办宣传大会及各种促销活动,在网络上造势,并主要针对大陆地区发展会员。

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底,短短8个月时间就在中国内地发展会员3万余个(以累计注册账号计算),案发前,达康公司每天入账资金达到两三千万元,总涉案金额近15亿元。

4、AC亚洲币

2014年9月,仅有小学文化的项某与做软件开发的谷某合作,两人在台湾租借服务器,将AC复利系统包装成一家致力于互联网金融研究和创新理财的民族企业,命名为“亚币集团”。

亚币集团推出了4种复利创富模式,除了静态分红,还有动态推荐奖、保单奖、拉人头的领导奖,领导的人越多,奖励越高,并承诺发展的下线人数与奖励成正比,2年就可以实现财富自由。

通过熟人之间口口相传的方式,以及线下“学院”培训的快速发展,项某不断蛊惑亲友投资成为会员,致使3万多人先后卷入其中,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

2015年10月,项某账户上资金已达460余万元人民币,其他骨干会员分别盈利180万元至60万元人民币,最终因2万多人的“AC维权”的群体聚合在一起,通过交流知道越来越多的内幕,遂报警。

链得得App编辑注意到,在2015年10月该传销组织还安排专门人员在网络上进行公关(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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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恒星币

“恒星币”的套路跟上述的“暗黑币”类似,本是一款国外数字货币,却被国内的不法分子借壳疯狂利用,谋取暴利。

山寨“恒星币”最早出现于2016年4月,通过虚假宣传可获得高额回报的方式,在微信群推广发展会员,吸引群众投资购买所谓能生产“恒星币”的“矿机”之后成为会员,会员至少投资100元购买一台“小矿机”,网站就会自动生成推广“恒星币”的链接,作为会员发展下线并从中获利的渠道和依据。

据悉,犯罪嫌疑人通过“拉人头”传销手法售卖“矿机”,“矿机”自动生产“恒星币”并注册“恒星币”会员,以此方式大量发展下线成员。上线根据账号级别每次收取下线投资额的3%-22%作为提成。整个网络遍及全国各地注册会员达15万多个,涉案金额约1000多万元。

6、金缘购物联盟电子币

最早的时候,金缘购物联盟是一个使用虚拟货币炒作虚拟股票的网站,服务器设在美国,由李博忠、李明新二人建立,2011年1月在互联网上开盘,针对的对象是中国公众。

2011年5月起,李杰接手了金缘购物联盟的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开始管理整个金缘购物联盟网站的开盘、收盘、股票拆分等事宜。在联盟中,购买股票必须要用网站内的游戏币EP进行购买(1EP=1美元=6.8元人民币)。

李杰接盘后在互联网上找了一个名叫文矿生的身份证信息,在上海环迅公司注册了一个三方支付平台的商户。由于该网络需要不断发展人员加入,发展人员加入有推广奖、平衡奖、管理奖等奖励制度。

2011年4月18日至2012年5月7日,该传销网络利用上海环迅平台,共收取会员用于传销的资金1425.19万元,涉及全国三十几个省区市,16000多人上当受骗,其中资金大部分转到了李杰掌握的8个银行账户上。

7、长江国际虚拟币

不法分子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大肆宣传虚构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捏造博彩、娱乐、医疗等实体项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以开拓市场、与人共享等“拉人头”的方式赚取回报,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8、奇乐吧

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之间,在成都、资阳、眉山、彭山等地,一伙人利用网络游戏平台“奇乐吧”疯狂发展下线赚取分红返利。

“奇乐吧”对外宣称是一个虚拟的可投资理财的网络游戏平台,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后就可以成为会员。之后,为获取更多的返利,会员即在各地大肆发展人员加入“奇乐吧”,会员经常会在各类茶馆、农家乐等集中宣讲数次,每次参与人数几十上百人。

同样也是采取静态、动态分红的形式,所谓静态分红指成为“奇乐吧”会员后,每天按照一定比例将现金币返到各人在“奇乐吧”的账户上,出局时,连本带利可获得1.5倍的收益,以此类推;动态分红指推荐新人进入“奇乐吧”,可获得直推奖、见点奖,人推荐得越多,所获取的返利越多。

截至案发时,近半年时间内,已有300余人参与其中,下线层级达3层以上,据主要涉案人员供述收取的“入会费”就达400余万元。

9、微视传媒电子币

在上面的传销币中有借壳国外货币的名称,这个币则是“借用”香港公司名称。

微视传媒电子币在2014年的时候即开始大肆宣传,以点灯点广告为劳动表象以投资1200日收益12元…投资36000日收益240元为劳动回报的高额诱惑骗取受害人。

其自称是全球著名移动营销公司IAB的亚太区全资子公司,由香港微视传媒运营,同亚太、北美、欧洲等89个国家和地区的1300多家公司有业务往来,服务横跨金融、石油、化工、高科技、食品和汽车等各大领域。

然而,其公司实际前身为香港尤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万港币,成立于2009年11月26日,2013年10月21日更名为香港微视传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它是一家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中没有注明其全资法人/自然人IAB,也没发现任何与“被IAB收购改名”相关的信息。

10、分红点币

2014年下半年,张某甲利用其设立的徐州盈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平台,通过建立网站以万店连锁互联网店为依托,以推销深海鱼油、花栓豆、蔬菜汤、昆虫胰岛素、青春定格原液等商品为名发展会员,要求参加者以至少缴纳1万元费用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按照一定顺序将会员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以分红、直接提现或以电子币、积分、分红点币等虚拟货币的形式进行抵扣获利,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截止2015年上半年期间,参与该传销组织人员达34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其中张某甲在该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

11、虚拟金币

2014年10月,38岁的李丰尽管只有中专文化,但特别想做大生意,于是在2014年年末成立“首席公司会员管理平台”网站,并通过这一平台出售“虚拟金币”。购买后即可成为其会员,且发展下线越多得到提成就越多。

利用这个平台,李丰共吸收到公众存款60.7353万元。为能吸引更多的人来投资,成为会员,李丰于2015年5月中旬在北京市丰台区注册成立北京时代首席投资公司,通过这次活动募集到资金169万元。

然而,李丰因投资的公司经营不善,资金链出现断裂。为挽救公司命运,李丰又以高息借款的名义,向会员吸收存款94万元。后来,因部分投资的被害人发现自己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

12、HGC

这是我国案发最早的虚拟货币传销案。

2009年钟某成在“广亚”传销组织中当会员时,学会了该组织“以销售网络电话卡发展下线”的传销模式,遂与他人合伙建立HGC香港瑞华公司,搭建通讯网站销售电话卡,并在交易网站中设定了一种虚拟货币,是传销组织内部流通的唯一虚拟货币。

瑞华公司实行“会员”制度,购买网络电话卡套餐需先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成为会员,新会员必须先用老会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公司网站后才能注册登记。会员注册后拥有现金账户及电子币账户,现金账户里的钱可以转化成电子币,会员只能用电子币购买网络电话卡套餐。又设立A至E共5种套餐,售价300元-9000元不等。会员购买不同套餐,对应不同级别的返利比例。

“静态收益”为:套餐费用总额以电子币的形式每天自动返4‰、250天全部返还,返还本金满250天以上方可申请提现。

为诱使他人参与,传销头目设立了详细的以“动态收益”为主的奖励制度。如老会员直接推荐新会员入伙,因推荐关系而成为上下线关系,获得套餐总额的1%-5%的“直推奖”;每个会员的下线会员分为A区和B区,(A区即上线会员直接推荐的会员,B区即下线会员直接推荐的下线会员),在不同区域业绩分别达到相应标准后,还可获得最多9000元的“推广奖”;每个会员直接推荐的会员称为“第一代”,每个会员直接推荐的会员又推荐的会员被称为“第二代”,老会员可以获得下几代会员收益的2.5%-5%,被称为“领导奖”……

2011年3月起,传销头目钟某成所获得的资金迅猛增加,犯罪数额达3600多万,被其大肆用于个人购车、购房、入股投资房地产、消费挥霍。

13、COA

2014年1月至7月,仅高中学历的李宏钊通过陆云龙的介绍,投入一万元,注册为“COA英国合作银行”的会员。

后李宏钊开始宣传网上“COA英国合作银行”可以获取高利润,并且承诺在一定期限可以办理该银行信用卡,信用额度为入会员时交纳现金的三倍,发展新人入会可获取8%的奖金,下线发展新会员上线可获得5%的奖金。

最终以高息反利为诱饵,诱骗30人以上参加传销活动,且该传销组织层级在3级以上。

14、LFG

链得得App编辑注意到,参与传销的头目大多为中学、小学学历,但也有研究生参与其中,比如LFG的传销头目宋丽娜。

2010年下半年,宋丽娜在澳大利亚注册一家公司命名为“LFG”,建立一个以LFG网站为依托和平台,以原始股增值与发展下线加入后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他人交费加入的传销模式。

为了顺利推进LFG项目的运行,宋丽娜联合其它伙伴依次负责市场推广发展下线,宣传、策划和网站维护,编写文案并对外宣传等,同时还聘请了澳大利亚人AMBROSE(中文名:吴道尧,在逃)充当LFG公司的总裁。

为迅速发展会员,宋丽娜在深圳举办第五届世界华商大会,给会员讲述圣歌莲娜公司的发展前景及公司上市后股票的升值预期等情况;并指使一同事编造了LFG公司的发展历史和雄厚实力,虚构LFG公司一年内包装圣歌莲娜上市的事实,承诺如果公司上市不成功则返还投资款,鼓动群众购买LFG公司的原始股。

最终,LFG公司融资约人民币4000万元,扣除1000多万元作为返利外,宋丽娜将约1000万元用于购买香港加州花园圣地亚哥2号,几十万元购买古董,其余部分用于世界华商大会等。

15、SRI

2011年11月20日,林洪苗出资人民币1万元在网上找到专门注册网络公司的人,利用其从网上购买名为“屈炜奇”的虚假身份证,登记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SRI国际投资理财公司”。

公司成立后,林洪苗以人民币5000元的价格从网上找到福建省人黄明(身份不详)做了一套“SRI”公司理财的网络系统,通过在网络上组织、宣传,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动网友购买游戏代币的方式理财。

林洪苗规定需交纳入会费数额分别为100、200、500、1000、2000、5000美金六个级别成为公司的会员,公司按照会员交纳入会费数额分给EP值,然后会员就用EP值购买游戏代币赚钱。会员交纳会费均通过财付通账号电子支付。

随着第一批会员进来购买完125万个游戏代币,然后开始在会员间交易,公司操控游戏代币不断拆分、升值,注册的新会员就从老会员手中购买游戏代币。

游戏规则中谁推进一个新会员,谁就得到新会员注册资金的8%作为佣金,发展会员越多,作为上一级的人员提取的佣金就越多。在会员之间互相买卖游戏代币时,林洪苗从每一笔交易中抽取交易额10%的手续费。

2013年9月案发,整个“SRI”公司发展会员注册ID号29000多个,仅涉及返利、获得奖金的会员达8000余个。林洪苗通过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从中抽取交易额手续费的途径,直接或间接收取传销资金及获利900余万元。

16、Bismall

早在2016年,四川江安县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中,一名为“bosmall”的网络投资项目,不法分子依托一网络商城,鼓励会员发展下线买入平台虚拟货币,达到敛财目的。

该案传销头目供述称,公司建立网络商城,实际一直没有具体的商品在上面进行交易,实际上这个网站就是先加入的人赚后加入的会员的钱。“这个网站提供这么高额的回报,其实要说什么合法生意可以这么赚钱,根本是不可能有的,哪怕贩毒也不会来钱有这么快。现在看来这个网络投资,根本就是一个骗局,最终不可能人人都赚钱,最终有人会(亏)死掉。”

17、AHKCAP

2012年4月,陆义辉伙同高锋等人按传销网站“SMI”的模式开设了www.ahkcap.com.au澳洲汇金理财网站(下简称AHKCAP网站),并在网络上大力宣传发展会员。

同年10月后,AHKCAP网站由高锋独自经营,该传销网站宣传“购买游戏代币获得网络注册登记,推荐发展下线获得直推奖、碰对奖、领导奖、永久分红”,推销AHKCAP网站的网上全球游戏代币,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成为其下线,先后发展注册账户二万多个,有135136个户型,参与人数为6000多人。

该网站要求每个户型最少注册费用为人民币680元,总涉案金额为人民币9千多万元。

18、CPF

2015年5月初,仅高中学历的传销头目刘某经人介绍,通过购买11份虚拟份额加入“CPF虚拟货币智能高频交易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该系统没有经营任何实物,以“互联网金融”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虚拟份额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规定每人最多只能购买22份虚拟份额,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为牟取非法利益,刘某在鹤岗市向阳区金广超市附近租用门店,用于进行CPF虚拟货币交易活动,至2015年7月23日止,刘某累计发展下线超过三十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

19、亿分

2015年9月,无业居民张某被介绍加入“环世集团亿分项目”传销组织,并于2015年10月到南通地区开展传销活动,其中“环世集团亿分项目”是以“亿分”虚拟货币为载体吸引他人加入。

加入该传销组织必须至少缴纳7000元注册成为会员方能发展下线,根据缴纳的金额(从7000元、21000元、35000元、70000元、210000元到350000元。)按级别组成六个等级,分别为代理、银代理、金代理、红宝石代理、钻石代理和蓝钻代理,按照每个级别还可以获取不同的直推奖、碰对奖、领导奖和代数奖。该传销组织无具体实物,会员缴纳的钱越多,对应发展下线后能提成的层数级也越多。

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传销头目在南通地区,涉案金额30余万元。

20、K币

2014年10月份,仅初中学历的冉金宝与王卫永、刘立超研发了“可以有多维生活网”。

“可以有”系网络交易平台类网站,消费者需要在该“可以有”网站或者手机APP实名注册并填写推荐人后方可获得账号成为普通会员,根据推荐人与被推荐人组成上下级关系。

其中,该平台最高等级为九级,所有账号最高上级均为公司。其中三级、五级、七级经销商可与中和联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后成为全国某一县(区)、市、省级代理商。

截至2015年8月19日,该平台共发展了九级经销商4人,八级经销商4人,七级经销商5人,六级经销商18人,五级经销商24人(均获得市级代理资格),四级经销商23人,三级经销商154人(均获得县区级代理资格),二级经销商5人,一级经销商166人,合格会员5414人,共计九层5817人。

在公司吸收资金账户中,刘立超共计进账5700余万元,陈聪共计进账约4000余万元,对公账户共计进账2300余万元, 总计约1.2亿元。

21、R币

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骆玉玲以“香港英皇建富集团”四川地区负责人的名义,开展投资宣传。

骆玉玲称投资者以50美元至10000美元的投资金额进行投资,按投资额分为普通、黄金、白金的会员等级。第1级投资者可以继续发展第2级投资者,根据发展人员的会员等级不同,获得10%-16%的推介奖励,如果第2级投资者再发展下一级别投资者,以此类推6个级别以内,第1级投资者还将继续获得5%的领导奖,然后以R币的形式通过www.buldrichhk.com网站进入自己账户,通过1︰7的兑换比例,将R币兑换成现金获利。

此外,骆玉玲通过朋友介绍、开宣讲会的方式宣传上述投资项目,发展下级投资者,共发展下线60人,涉及6个层级,涉及金额14.3万余元。

22、百川币

2015年6月起,杨浩(别名杨俊涛)成立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推销电子虚拟币---百川币。

百川币以静态收益(投资一单800元,从第二天起,每天分红18元,且是终身分红。其中50%为金币,即9元金币,满100或整数倍即可以按1:1在会员之间兑换人民币;10%为购股币,即1.8元购股币,只能用来购买百川世界股票;3%是购物消费币,即0.54元,可在百川商城购物;37%是金种子币,即6.66元金种子币,在平台累计800币可自动增加一个账户。每人最多可投资10单)。

动态收益(推荐奖:推荐他人投资,注册成功即可奖励,直推一单奖金240元,其中120元为金币,31.2元为消费币及购股币,88.8元金种子币。领导奖:推荐人成为被推荐人的领导,享受公司的“领导奖励”,奖励额度为被推荐人分红的10%,每个推荐人最多只能成为9个被推荐人的直接领导,但是被推荐人又可以逐级推荐下线,顶层推荐者可享受所有下级投资者分红10%的奖励。报单奖:即每给会员注册一单奖励40元,直推满9单可自动成为报单中心,成为报单中心才有权利给他人注册)为获利方式。

且要求参加者从百川币网络平台(www.bcb800.com)以最低800元为一单的形式注册发展成为会员,成为会员后可以继续发展下线会员,并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通过上述分层级,拉人头,赚奖励的方式开展传销活动,现已吸纳会员90余万人,并形成了多级金字塔形传销活动。

23、K宝

K宝,原本是中国农业银行提供的用于存放客户证书及私钥的物理介质,其外形类似于U盘,又称USB-KEY;但却常常被传销或直销组织利用,用于现金的取款或转账。

24、中富通宝

2015年,陆法明(在逃)成立盐城中富通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12月在盐城市金鹰2号商务楼1208室开设了中富通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区工作室。

该工作室以宣传虚拟货币“亚洲币”理财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每单人民币1500元价格购买亚洲币后获得进入账户分红的资格,并按照加入的先后顺序及上级人员的安排组成层级,以各自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投资。截止2016年5月,该公司发展10层47人

25、红通币

红通币最早出现在2012年,红通公司规定网上交易买股票需要用“红通币”这种虚拟货币,开户需要的个人身份证、手机号、QQ号和购买股票的钱,当用户挂牌的股票被系统卖了,扣除公司5%的手续费,之后多余部分就是营利。

比如一毛钱的价格买一个股,只要交易股价就会涨,当股价涨到二毛时,公司就会将股票拆分为两份,然后股价再回归到一毛,用户再卖出的股票就会赚钱。

此外,买红通公司的股票最少买660元,最多买12540元的,另外每月还要交110元的广告费,多推广、多往下发展就多给推广人的钱。

26、雷恩斯电子货币

2015年7月,张宝明到西宁市后伙同其他人,对外宣称“雷恩斯虚拟电子货币”项目,称该项目是来自美国的新型电子货币方式,目前正招募2500万名会员,将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投资者缴纳门槛为1单12000元现金,由团队中已取得总监资格的会员对其在网站上激活后,新会员登录网站即可获得固定的周分红及月分红。会员介绍新会员加入后,可获得推荐奖(1200元),根据发展人数获得对碰奖、联盟奖、总监奖等奖励。

2015年7月至12月期间,张宝明在麒麟湾、西宁市第二十二中学组织宣传“雷恩斯虚拟电子货币”,发展并形成人员达130余人,层级达9级的网体。

27、环球贝莱德一号理财币

2014年10月,黄某甲通过互联网购得13.5万元的虚拟币后,以“香港环球金融投资集团”的名义,在互联网上注册账号加入“环球贝莱德一号”理财模式。

谎称使用人民币1500元购买1500虚拟币成为会员,每投资1500元一个月返利500元,三个月回本。利益最大化投资1.8万元购买12股,可以享受14股的利益分红;每股每天分红24元虚拟币,每股分红的65%可以提现金也就是15.6元虚拟币。

静态投资1500元得到红利3600元就出局,动态投资需开发市场,发展新人入股投资,根据个人业绩给相应的奖励,推荐一人给推荐费300虚拟币,给分红提成的10%的奖励,虚拟币与人民币按照1:1的比例兑换。

为了获得得益,传销头目以拉人头分红计酬的方式发展下线,然后将虚拟币卖给下线获得利益,这样下线就继续发展他人加入该模式。截止2015年8月,黄某甲在绥化市北林区发展70余人加入会员。

28、格拉斯贝格

格拉斯贝格最早出现在2014,一开始被包装为网络”格拉斯贝格”理财项目。

该理财项目是要求参加者须缴纳1500元才可在其网页上开设一个账号并有会员资格,同时以发展下线的人数作为返利依据,每发展一个下线投资该项目可获得300个电子币的奖励,每个下线每开设一个账号每日为上线提供1.67个电子币的返利。

每个会员收取下线的投资款后,可以用其帐户内电子币给下线注册会员,或通过该网页将其账号内获得的电子币交易他人,从而获取非法利益。

截止案发时,其中一个传销头目王文霞引诱参与”格拉斯贝格”理财项目人数达43人且层级达到十一级。后因无下线加入该项目,该项目会员不能将电子币兑换成现金而案发。

29、BCI

这同样是一个借壳名人的传销理财骗局。BCI金币复利理财项目,对外宣称由李嘉诚创办,只需交纳1500元即可成为公司会员,注册成为会员后有两种获利模式。

静态模式:每天得返利20元的65%即13元的金币,该金币可以按照1:1的比例兑换人民币,剩余的35%即7元在系统内复利滚动,期限为180天,可以获得返利2340元,剩余的1260元,可以产生新的复利账号,又可增加每天20元的分红,经过5年的复利滚动,可产生512个会员账号,并获得103万元的返利。

动态模式,推荐他人到BCI金币理财公司进行投资,每发展一个下线可以得到投资人投资款(1500元)20%的返利共计208元,发展的下线的下线再发展下线,即可获取2层下线的奖励(每天2元奖励的65%,即1.3元,除星期六、星期天、法定节假日),推荐人越多,获得返利越多。

2015年12月份至2016年3月份期间,陆续发展多人加入,会员层级3层以上的达人百人,非法获利37.7万元。

30、M币

2013年11月,邓某和宾珩妹经介绍购买马来西亚MBI国际集团发行的网上虚拟货币(易物币,又称M币),投资数额由100美元至5000美元不等,形成金字塔式排列,向下发展下线吸收新会员,可以得到公司10%的直推奖,只奖一级,形成两条线走路,两边平衡的,还可以得到公司4%的领导奖和10%的对碰奖,两个奖项只奖6级以内的,以此类推,其发展下线人员有利润提成,发展越多提成越多。

奖励是按投资者购买的金额比例以M币(1M币为1美元,兑人民币7元)去计算,并由系统自动结算。

截止2015年9月,陈某共计发展58人6个层级共2255816元,宾珩妹共计发展66人7个层级共2659616元。

31、翼币

翼币是在“心未来互联平台”内可以消费(必须与人民币搭配使用)的一种虚拟货币,成立于2015年6月,总部在石家庄,

心未来互联平台是免费加入的,成为会员后可以通过网上签到挣积分,积分是以云翼币的方式发放给会员,会员发展下线后可获取晋级的机会,可增加购物限额,会员可持现金凭积分到需求馆或大河间商务中心的易某购买商品,半个月内在把购物款100%返还给会员。

需求馆的加盟都需要石家庄总部审核,公司免费提供10万元的商品,营业额归公司所有,公司将加盟店每天营业额的7-8%作为奖励返还给需求馆。大河间商务会馆的管辖范围献县、肃宁、泊头、河间。其在内的管理团队全职名单22人均不领取工资,都是获得总部给拨付的翼币作为薪金,此外公司至案发一直没有盈利。

32、EV币

EV币产品项目是“BFG”集团公司2015年12月推出的是虚拟货币,根据客户投资资金的数额分为银卡会员、金卡会员、钻卡会员,不同级别的会员均可获得静态收益,而发展下线人员投资购买“BFG”集团公司的EV币产品则还可以获得动态收益(推荐奖励和对碰奖励)。

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间,传销头目杨庆涛在明知“BFG”集团公司推出的EV币产品项目是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虚拟货币的情况下,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除自己投资购买“BFG”集团公司的EV币产品外,还通过建立EV币微信群后在群内发布有关“BFG”集团公司的EV产品信息,甚至直接到广州市花都区、肇庆市高要区等地向他人宣传介绍“BFG”集团公司推出的EV币产品项目拉拢发展下线人员获利。

截止至2016年5月网站关闭时,杨庆涛直接或者间接为“BFG”集团公司至少非法吸收资金累计达人民币978400元。

33、业绩币

不法分子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大肆宣传虚构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捏造博彩、娱乐、医疗等实体项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以开拓市场、与人共享等“拉人头”的方式赚取回报,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34、FIS

2016年,陈伟娟和周敏燕将自称是“FIS第一世界金矿”平台介绍给浙江省仙居县当地居民,并邀请讲师到仙居为投资者授课介绍FIS项目。

该项目运作方式为:新人投资1000元至50000元不等,可得到相应的矿主资格,即投资1000元为1级矿主,3000元为2级矿主,5000元为3级矿主,10000元为4级矿主,30000元为5级矿主,50000元为6级矿主。投资的钱一半用来购买挖矿机,一半为金币。1000元钱投资款可以购买一台挖矿机,依次类推,挖矿机每天能挖金币,挖到这部分金币可以卖给下线兑换现金;

另一半金币可以产生所谓“静态心益”,用于复投(注册新的下线账号)。推荐新人加入可获得相应比例推荐奖、对碰奖等,并向投资者宣传三个月回本,六个月能获得投资款五倍利益,以高额回报和佣金为诱饵,引诱他人发展下线。

2016年4月左右至7月左右间,陈伟娟通过上述方式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40人许,层级为10层左右,共收取下线投资款120余万元。

35、U币

2014年5月,泰国优趣集团在境外搭建U币虚拟货币网络交易平台,宣称U币项目合法经营并受监管,投资U币项目具有升值前景,同时以投资者发展下线会员,按照层级顺序可获取动态利益,引诱投资者不断发展下线。

具体模式为:投资者缴纳人民币3500元、7000元、35000元、70000元、350000元不等的投资款后,可注册为网站“一星”至“五星”会员。会员可通过U币增值获取静态利益;同时会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组成上下级的层级关系,根据其发展人员的数量,可获取会员投资数额不同比例的推广奖、对碰奖、领导奖及全球分红等不同名义的返利。

其中,李光晨接受优趣集团的指派,在中国通过宣传培训、传授U币知识发展中国会员,多次组织中国会员去境外考察U币投资项目,帮助维护、修改会员账号信息、出售U币。

截止2016年2月,李光晨在中国直接或间接发展3723名会员,会员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7400万余元。

36、ES

2015年,广东无界商盟公司的推出“网络黄金”,声称总数量恒定不变,随着参与购买黄金积分的会员越来越多,黄金积分ES会因稀缺性而升值,在公司设置的ES交易大盘上,ES积分的价格每天有大约2%的涨幅。

但当执法法制大队注意到:ES交易大盘的这个涨幅,也是公司说了算。实际上就是裴总说了算,他让涨1%,今天绝对不会超过2%。

实际上,广东无界商盟公司打着“网络黄金” 的幌子,躲进互联网虚拟世界,借用了虚拟货币、网购平台、电子支付等新兴的概念和手段,又设置了免费购物环节,重重包装,迷惑欺骗参与者。

据警方统计,自2015年10月推出“网络黄金”后,只用了半年时间就发展会员50多万人,涉及资金109亿元。

37、藏宝网业绩币

2016年6月,李权恒等人通过邱和平,将“藏宝网”平台系统引入四川,该平台的模式是通过虚拟股拆分和发展下线来获取利润。

邱和平加入平台成为会员后,为谋取非法利益,于2017年初通过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对外大肆宣传“藏宝网”平台,并直接发展了被告人任玉琼为骨干下线。为发展更多会员以谋取非法利益,不断在邛崃市开展通过微信和面对面讲课等传播手段。

截止2017年5月,李权恒直接和间接发展428名下线,其余4位传销骨干分别发展100-428人不等。

38、汇爱电子币

2012年12月,黄某甲在湖南省注册成立安化县汇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经营不善停业。后在2014年 8月18日,黄某乙委托广东财经大学李某某为公司研发建立网络投资服务平台,之后公司利用互联网、微信群等途径展开宣传,发展他人参加。

具体的运营模式为:参加者在其所在地的汇爱公司服务网点购买1000元产品,在投资服务平台上注册成为公司茶友级别会员,但不享受分红;购买5000元产品成为茶客级别会员,所有茶客可在每周一获得该公司全国新增业绩的20%返利,在茶客不继续发展下线成员的情况下累计返利最高额度8000元,称为静态会员,继续发展会员的人员称为动态会员。

所有返利、提成、分红以虚拟货币即电子币的形式返给会员,1个电子币代表1元人民币,公司代扣10%作为重复消费;电子币可以为新参加者注册会员,也可以提取现金,提现扣5%的手续费,公司如无新增业绩以上返利、提成、分红无法实现。

2014年8月开始,汇爱公司先后在湖南、山东、浙江、天津、北京等地发展会员,截止2016年3月14日系统显示,茶客个数146832、茶商个数17643,中级茶商个数5639,高级茶商个数754,公司总业绩760650000元。

39、建业盘电子币

2013年8月,郭中飞经他人介绍加入“云数贸”组织,后发展其妻子段必美为其下线人员。二人以在施甸县甸阳镇×商铺为据点,利用当面讲解、微信等方式向他人宣传“云数贸”公司即将上市获利、股票价值增值有高额回报,能造就当代富翁宣传言语,要求参与者缴纳500元、1500元、3000元、4万元、1万元等不同的单个点位费购买“会员盘”、“董事盘”、“建业盘”的原始股份,并办理“云商联盟商城云卡(A、B卡)”。

两人采用“云数贸”传销活动的静态和动态两种主要运作模式,即静态为以购买“云数贸”公司名下的各类盘口的原始股份成为会员,待公司上市后分红;动态为以主动发展下线,让参与者按照加入时间先后组成一定的层级,直接发展一名下线介绍人可到“直推奖”,发展两名下线构成相互对碰,介绍人可得“对碰奖”。

“云数贸”公司并未在两人宣传时间上市,参与人员也未获得分红。截止2015年12月, 案中涉及会员60余人,层级已达五层。

40、补助币

2014年8月1日,王启才与合伙人廖铮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湖南崀霞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5月将服务器地址设在美国。

公司实行虚拟货币制,分为现金币、补助币和注册币。现金币由会员给公司缴纳的现金生成,用于新会员注册,补助币是公司返给会员的广告通讯补贴和提成,注册币可以由补助币转换,用于新会员注册。现金币、注册币、补助币相互之间的比例为1﹕1﹕1。

由于会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得利,并且可以从下线不断发展的多层次下线中得利,会员不断以人传人的方式介绍他人购买公司产品取得公司会员资格,并鼓励和帮助自己的下线会员不断发展新会员。

为了规避传销嫌疑,2015年7月前后,王启才要求极乐软件公司对公司会员系统内的“网络结构图、激活会员资料、汇款记录等”进行修改屏蔽,只能显示当前月数据。同时,为了逃避监管,采取两套财务系统。

41、高频交易币(HFTAG)

2014年9月份,刘洪建组织他人进行高频投资活动,宣称HFTAG集团成立于2011年,是一个跨国性的公司,总部在美国,公司宣传的非常华丽,说是70%都是机器参与炒股,在股市里用机器交易,瞬间套取微利,声称2014年7月启动中国市场,8月1日正式开始交易。

参与者要求以缴纳18000元或19800元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截止2015年8月份,刘洪建吸收投资金额4312800元。

42、开心复利币

2014年10月,马某通过广西一家网络公司建立“开心复利理财”的投资平台(后期更名为“K币交易系统”,网址分别为http://vip.kxsc88.com、http://kb.zstx100.com及http://xgzs.kxsc88.com)

“开心复利理财”会员除能获取网络的静态分红外,还可以拿动态分红,即直推奖(直接推荐人加入所获得的返利)和见点奖(下线在推荐的人加入所获得返利,最高可拿九层)等奖励,以此鼓励会员发展更多下线。

截止2015年9月,马某总共非法获利1203.6万元人民币,注册会员3.9万人。

43、快联网站虚拟货币

2012年,快联公司以营销软件系统为名,以赠送快联网站虚拟货币、链接商家获取合作分红收益、公司上市获取股权收益为诱饵。

要求参加者缴纳498元成为移动商务会员、缴纳29800元成为智能建站站长、缴纳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费用成为区域代理商,并按照上下线推荐关系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其中移动商务会员分别享有其直接发展的移动商务会员、智能建站站长、区域代理商缴纳资金30%、5%、5%的提成;智能建站站长分别享有其直接发展的移动商务会员、智能建站站长、区域代理商缴纳资金40%、40%、40%的提成;区域代理商享有其代理区域内所有会员缴纳资金10%的提成。

同时,移动商务会员还享有其间接发展3代以内下线缴纳资金1%的提成,智能建站站长享有其间接发展七代以内下线缴纳资金1%的提成。剩余资金则由快联公司及各级管理人员按一定比例分配。

截止2015年9月,公安机关查获快联公司共13.99万元。

44、世华币

在这个传销币案件中,传销头目曾试图于生物医药公司进行结合,链得得App编辑注意到,因生物医药行业属高风险投资项目,前期研究时间长、花费价格高、失败率也高,以“生物医药”之名掩盖虚拟货币传销集资,可谓“非常恰当”。

传销头目李洪英、蒋秀英是上海春芝堂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会员,2016年1月份,为给春芝堂客户增加收入,提出运作“春芝堂嫁接世华币”,其中李洪英、蒋秀英从中可获得12%至16%的提成。

后因世华币涉嫌集资诈骗事件败露,这一计划被叫停。当时网络上盛传,世华币投资五万,二百多天后可反两倍利润。  

45、恩特币

2012年,古新华、张爱文分别介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以缴纳6.98万元费用加入代号为“阳光工程1040资本运作”的传销组织。

该组织以民间资本运作投资项目工程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把直接或间接发展他人加入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中骗取钱财。

2016年7月起,“1040工程”传销组织为进一步牟利,虚构购买能生产虚拟货币“恩特币”的“矿机”可以获取高额利润的信息,诱惑组织成员进行投资,最终涉案资金达100多万元。

46、CPM

2015年3月,王某指使他人开发了“DEMWK”会员系统,并租用了服务器搭建了“DEMWK”网站,以经营“DEMWK新加坡外贸进出口公司”。

公司以发行的虚拟货币CPM为名,要求参加者按照一星至六星不同的会员级别缴纳人民币700元至35000元不等的费用购买激活币获得加入资格,按“二叉树”结构组成层级,设置静态收益和动态奖励模式,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按照此模式,王某赠与其传销骨干邹蔚榕一个沃客理财商务中心,邹蔚榕明知是传销活动仍然经营沃客理财并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并且在宁德、晋江给会员授课。截止2015年8月,邹蔚榕在沃客理财网站中共有44个账号,下线层数为291层,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会员55065人,获利人民币1854222元。

47、克拉币

克拉币最先出现在泰国,2015年传销活动进入中国以来,已在全国数十个城市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其自称“五军资本“。    

链得得App编辑注意到:泰国确有五军集团,该集团成立于2014年1月7日,注册资本500万泰铢,但这家集团并没有一家名为“五军资本”的下属公司。

加入“克拉币”需要投资1股7000元,200天后,可收益近1万多元,在克拉币的营销模式中,每名投资者都可以发展下线,一旦如此,便能得到一定奖励。这种被称为动态奖励的系统和传销一样,呈金字塔状分布。据传,在QQ群中,投资“克拉币”的人亲切地称呼彼此为“家人”,称自己的推荐人为“老师”。

2016年6月7日,该组织在泰国举行万人启动大会上一位营销人员说,现在开户的数量已突破6万,如果这一数字属实,即便按照最低开户门槛7000元人民币保守计算,至少有4.2亿元人民币流入克拉币系统。反传防骗快讯目测“克拉币”传销组织涉案人员约在10万左右,涉案金额可能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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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至尊币

2016年5月初,某公司在衡阳市珠晖区设立某办事处,吴晓军为该办事处负责人。推出以认购虚拟至尊币作为发展下线人员的新模式。

会员以人民币2.1元可在公司网站上兑换一枚至尊币,按照兑换至尊币的数量不同可兑换小中大三种挖矿机,挖矿机可以从公司网络上、下线会员投资额、挖矿业绩、管理奖中获取利益。

该公司为推动湖南地区会员发展,先后在衡阳市蒸湘区和南岳区某酒店以招商大会的名义进行传销宣传活动。其中蒸湘区,南岳区。另外,吴晓军将原郴州部分网络下线人员平移至衡阳,加上衡阳本地会员,形成了上下线会员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地区网络组织。

49、五华联盟虚拟币

不法分子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大肆宣传虚构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捏造博彩、娱乐、医疗等实体项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以开拓市场、与人共享等“拉人头”的方式赚取回报,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50、美盛E

2014年10月,石英、梁永建、罗开等八人,经合谋后共同推出“美盛E”网络理财项目。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该项目,谎称“美盛E”理财是英国美盛集团推出的全球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以高额利息和佣金回报为诱饵,引诱他人投资加入成为会员并不断发展下线。

“美盛E”理财项目的规则是:新加入者必须缴纳人民币1万元以上且有老会员推荐才可注册理财账号成为会员,每1万元人民币在理财账号中显示为××虚拟英镑数,账号中的“英镑”数每天自动计息,日利率按所选择的投资期限分为90天0.40%、180天0.50%、270天0.60%、360天0.70%四种,账号内的利息如果存放“宝箱”每天又产生0.80%的利息(显示为虚拟英镑数);

发展下线所获佣金与账号级别及下线层级数相关,即账号分为1万、5万、10万、50万、100万(人民币)五种级别,按级别可得到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1-20代下线会员投资所获利息一定比例的佣金,会员结构呈一分二(二或者更多)、二分四、四分八……的金字塔形式。

截止2015年7月,石英、梁永建、罗开新等人在公共账号下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240人以上,层级达八级,涉案金额2200万元以上。

(注:文章内容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网、搜狐、新浪博客、百度知道等公开信息,本文首发于链得得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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